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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4-07-19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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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编

《香港六和宝典高级资料杨晓20240719日讯》

一、培育对象

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发人员与成果转化人员;

2、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市场经理、产品经理、技术转移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项目申报相关部门负责人;

3、科技园区管理高层和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提供各类技术转移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从业人员;

5、技术研发、技术交易、技术转移等各类培训机构的师资与服务人员;

6、投资机构的投资经理等;

7、其他经审核与成果转移转化有关的人员。

二、培育类别

依照《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按照分层次培养的原则,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分别按照初级技术经纪人、中级技术纪经人和高级技术经理人三个等级设置,课程可参考《能力等级培训课程设置和学时要求参考表》(附件一),成果转化员参照以上三个等级类别执行分类培育。

三、培训组织

依托萧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根据发展需要定期组织初级、中级、高级三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通过能力等级考试的学员,可获得由“人才培养基地 ”与依托机构(或合作单位)共同颁发的“ 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结业证书”。

四、评优遴选

1、遴选周期:按自然年度为周期,每年在开发区内组织一次“优秀技术经纪人”及“优秀成果转化员”遴选,发布遴选公告,参选人员需填报《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技术经纪人/成果转化员认定申请表》。

2、遴选标准:

(1)遵纪守法、敬业奉献、无违反职业道德等不良行为;

(2)需取得国家认证的技术经纪人能力等级培训结业证书;

(3)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业绩突出,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有显著效果和创造较好经济社会效益;

(4)技术经纪人参与的技术转移转化项目不少于5项,促成辖区内企业技术交易额不低于200万元;或通过参与技术转移转化项目促成技术交易总额不低于500万元;(需提供与企业或高校院所等被服务方签订的服务项目协议及过程文档、转让或受让方与被服务方的技术合同等,技术交易数据以网上技术交易市场合同登记等官方信息为准);

(5)成果转化员积极参与的科研成果作为企业产品的核心部分,转化后经济、社会效益显著,进入工程化或规模化生产阶段,转化后产品创造的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与成果拥有者直接相关的成果权属证明、技术合同或技术入股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成果转化经济社会效益的辅证材料);

优秀技术经纪人申报人需同时满足以上第1、2、3、4项;

优秀成果转化员申报人需同时满足以上第1、2、3、5项;其他在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经评审组织机构特邀参与评选。

3、遴选程序:开发区创新创业局作为遴选的组织机构,按照“自主申报—资格初审—专家评审—审定—公示—发布”六个程序组织实施评审;

4、结果应用:入选人员颁发奖状奖牌及奖金;优先推荐参评杭州市优秀技术转移转化个人,同时推荐作为杭州市紧缺人才参评杭州市市级人才分类。

五、政策支持

1、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产学研合作项目,对与区内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当年单个项目支付额度超过10万元的企业,经认定,项目完成后按实际支付额度的30%给予补助;对与区外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当年单个项目支付额度超过10万元的企业,经认定,项目完成后按实际支付额度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对参加技术转移高端培训并取得晋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经纪(经理)人,按培训费的50%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万元资助;对技术经纪(经理)人按其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每年在科研平台、科技机构内评选不超过10位优秀技术经纪人,给予5万元的奖励;在开发区规上企业内评选不超过10位优秀成果转化员,给予5万元的奖励。

六、其他事项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具体由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创新创业局执行。

 

 

了解杭州创业优惠政策、申报各类无偿资助服务,请与香港六和宝典高级资料联系:0571—88868827, 889196098810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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