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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环大学城创新生态圈若干扶持意见》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0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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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香港六和宝典高级资料杨晓20240710日讯》

一、总则

1.以强化校企协作的有效牵引为主线,着眼于大专业、大产业的协同创新,聚焦产业链的创新需求,按照“真干真支持、先干先支持”的原则,主要采用项目化申报、竞争性分配方式,力争打造政策精准扶持、企业关键受益、学科未来发展的科技服务新模式。

2.以强化国家战略、省市政策上下贯通为主线,不搞大水漫灌,着眼于环大学城创新生态圈项目孵化、熟化、能化的体系建设,聚焦短板缺项,突出已有政策的缺位补位,扶持对象分为四类:提能造峰类、平台载体类、共享联合类、专业服务类政策板块。

3.以强化高研发投入、高增加值为效果导向,聚集未来赛道,着眼于企业主体地位和高校深度参与,“谁申报、谁享受”,申报对象须在钱塘注册实体,包括但不限于高校、企业、民办非等单位,扶持对象实行统一管理。

二、四类对象扶持政策

(一)提能造峰类

围绕钱塘(新)区主导产业,瞄准关键核心技术,强化有组织科研、大兵团作战,鼓励区内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力争能在若干重要领域实现关键瓶颈技术突破,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争取省部级以上奖项。

1.对环大学城创新圈建设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参与者,择优给予区级科技创新集体、个人荣誉。(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

2对区级科研计划类项目、产学研类项目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

3.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在钱塘创新创办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的,可申请3年内最高10万元的经营场所房租补贴;对于在“创青春”“互联网+”“挑战杯”“中国创翼”“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全国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金银铜奖(相当于前三奖项)的项目,且符合“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落地项目资助条件的,可免于评审,分别直接申请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项目资助。(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二)平台载体类

鼓励校企协作,争创高能级科创平台,包括新型实验室建设以及高校、企业内部物业空间的联合开发利用。

4.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最高500万、3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最高 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研发中心、市级研发中心,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

5.鼓励高校与区内企业利用自有或区内各类空间,采用但不限于“校中厂”、“厂中校”等多种形式,联合共建创新平台落地钱塘,与区外优质企业联合共建的运营主体需注册落地钱塘。创新平台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大学科技园、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科研基地、中试熟化基地、概念验证中心、企业研发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等,对于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创新平台予以三年的政策资金扶持,扶持类型包括租金补贴和研发投入补贴,房租补贴扶持比例最高不超过单价的85%,研发投入扶持补贴最高不超过企业当年研发投入的5%,单个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年。对通过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熟化基地、成果转化基地、全省重点实验室,予以三年的房租补贴或研发投入补贴,房租补贴扶持比例最高不超过单价的85%,或研发投入补贴最高不超过企业当年研发投入的40%,单个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年·家。(责任单位:科学城管理办公室)

(三)共享联合类

大力推动高校企业的大仪设备共享、创新场景共享,共同建立研发机构,有效降低科技成果转化的刚性支出,加速推进优质项目落地钱塘。

6.鼓励高校大仪设备走出高校与企业共享,支持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企业使用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查新、测试分析、产品设计、技术培训等科技服务按已执行完毕的服务合同金额最高30%补助;进行技术开发按已执行完毕的服务合同金额最高15%补助,每家企业同一年度享受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区级创新载体按其为企业提供服务交易额的3%,给予载体每年最高1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

7.鼓励国内外高校或科研院所与钱塘区开展合作共建,按照研究开发型、成果转化型、公共平台型、赋能产业型、技术咨询型五类机构予以专项扶持。(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

(四)专业服务类

聚焦“大学生、教师、校友”三支队伍建设,全力提升校友经济产业园、大学科技园等服务载体的专业能力,拉高标杆推动三支队伍优质项目扎根钱塘、集聚发展,助力钱塘科创能级提升、产业升级加速。

8.鼓励高校在区内建立市场化运营的校友产业园、大学科技园,参考创新产业园的标准,引进并落地校友企业、高校师生优质创新创业项目,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产业细分领域创新能力突出、产业链协作紧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国高新、专精特新企业,当年度园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不低于总入园企业数量的30%,国高新不低于20%,专精特新不低于10%,在此基础上,根据研发投入、税收贡献、向上争取资金额度、技术交易额、区级以上奖励等整体绩效,予以三年的房租补贴,扶持比例最高不超过单价的85%,扶持金额不超过80万元/年·家。(责任单位:科学城管理办公室)

三、附则

1.本部分政策支持对象为在钱塘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钱塘区,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的企业、单位。

2.本部分政策中的租金扶持面积当年度不超过2万方米,政策中“房租补贴”最高不超过以下标准:下沙区域楼宇1.5元/平米·天,厂房1.2元/平米·天,工业仓储1元/平米·天;江东区域楼宇1.2元/平米·天,厂房1.0元/平米·天,工业仓储0.8元/平米·天;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3.本部分政策由各责任部门、平台审核,并根据相关要求予以兑现。

4.本部分政策中,已实行“一企一策”的企业,按已签订的“一企一策”协议执行,不再享受本政策支持。本政策(不含区配套)同一项目按从高从优不重复和进档差额原则进行扶持。

5.本部分政策自2024年7月**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其他已发文件如有与本政策意见不符,以本政策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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