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书店专项扶持资金
发布时间:2013-03-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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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为在杭州市及各区、县(市)有关部门注册登记,主体合法并连续营业满2年的民营书店,重点扶持人文类和学术类的民营实体书店
2、申报单位近两年来积极参加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举办各类公益性活动成绩突出;或近年来实现可持续发展,有一定的市场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3、申报项目要求为单位自筹资金兴办或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已投入资金开始实施。
4、对已接受其他市财政性资金扶持的项目不重复进行扶持;
申报部门: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文化事业发展处;
资助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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