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13-07-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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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条件:申报单位原则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企事业单位等。所申报的项目应为正在实施的项目,或是2013年内正式开工建设且在两年内能够实施完成的项目。鼓励采用安全可控的软硬件系统的项目方案。
申报部门:信息化推进处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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