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与女装产业创新创牌项目
发布时间:2013-07-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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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条件:(一)在杭州市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在市国税局、地税局登记、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诚信纳税。
(二)在杭州市组织实施,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产业导向目录。重点资助企业开展标准、检测、设计、产品、品牌建设等创新以及技术改造活动。
(三)申报项目应是2013年6月31日前完成的项目,项目的投资额原则上限于2012年7月1日以后发生,实际完成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申报项目必须单独设账核算。
(四)同一内容的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同类或国家、省资助(奖励)的,不重复进行资助(奖励)。
申报部门: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
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